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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部評估病情 紓公院壓力 政府擬設社區護士診所

發佈時間: 2017/08/07

人口老化及長期病患者增加,公院超負荷。據了解,政府擬加重護士在基層醫療的角色,提倡於社區設護士診所,港府明晤香港護理專科學院就施政報告諮詢意見。護專認同有關方向,指可效法英澳立法賦予護士有藥物處方權;但醫學會擔心如未解決醫護人手荒,難以發展有關措施。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指,10月公布首份施政報告,將集中處理基層醫療、加強預防性及教育工作。據了解,港府擬加強護士於基層醫療的角色,如計劃於社區加推護士診所。

據悉政府構思透過社區護士診所,為病人先做健康評估,需要時才轉介醫生跟進,以減輕醫生壓力及急症室負擔。消息指,海外已推護士診所為病人提供健康建議,甚至有權開藥,又指香港護士受訓時亦有藥劑訓練,且懂得進行初步醫療診斷。

據知,港府亦正為護士專業化展開工作,包括立法將護理專科學院定為法定團體等。消息指,港府明日將與護理專科學院會面,就施政報告收集意見。

護專爭取處方權

香港護理專科學院院長黃金月認為,有關方向正確,護士診所不單可提供健康評估,亦可作個案管理,為有需要者轉介予合適醫護跟進。她指,部分長者中心已設護士診所,惟僅着重社區護理,忽略健康管理,亦未如醫管局護士診所有公院系統作支援。她建議當局為社區護士診所提供政策支援,同時應立法將護專定為法定機構,令社區護士診所有例可管。

黃又指,英澳等地護士如接受藥劑訓練及考試後可處方藥物,惟現時本港護士未有藥物處方權,如本港推護士診所或需修例,予護士可向病人用藥。

香港醫學會基層醫療專責小組聯席主席陳念德認為,現時公院護士人手不足,暫未可推動獨立護士診所,認為當局需與各持份者商討。陳指護士受訓時,僅接受基本藥物及人體知識訓練,斷症及開藥仍需由醫生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