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前天津市長黃興國 受賄4千萬認罪

發佈時間: 2017/08/10

天津市前市長黃興國受賄案,昨在河北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黃興國被指控涉嫌受賄超過4,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官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4年至2016年,黃興國利用擔任浙江省台州地委書記、浙江副省長、寧波市委書記、天津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取得項目用地、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逾4,00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