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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衝擊公民廣場 律政司上訴促判監

發佈時間: 2017/08/10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前年衝擊公民廣場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指裁判官判刑過度側重3人背景,忽略案件嚴重性,應判處監禁;上訴庭押後至下周四宣判。

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昨陳詞指,原審裁判官判刑時側重各答辯人背景,忽略罪行嚴重性,加上近年由遊行集結衍生的罪行愈來愈多,故要求上訴庭就同類罪行訂下判刑指引。

社服令報告反映無悔意

梁續指暴動案件的標準可用於評核本非法集結案的嚴重性,梁解釋答辯人倚仗約100人的力量與保安糾纏、推開鐵閘,所用武力不小。而各答辯人明知公民廣場已加建圍欄,硬闖必涉暴力。

梁又指裁判官認為對勇於表達意見的年輕人應予以寬大及理解,但此舉或向社會發放錯誤信息,社會服務令報告亦反映他們對罪行悔意欠奉,不符社會服務令先決條件,應予以判監。

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石書銘陳詞時指,答辯人於行動前表明和平理性非暴力,事件中有人受傷非他們預計之內,亦不應由他們負責。法官潘兆初質疑答辯人作為學運領袖,將學生暴露於被捕及受傷的風險中是否加刑因素,石回應指後期發生的激烈情況,非由答辯人號召。

代表周永康的大律師蔡維邦陳詞時指3人當時尚年輕,他們多番嘗試與政府對話均徒勞無功,法官潘兆初即質疑「衝入去就可以有對話?」蔡續指,他們當時只是在徒勞無功下作出了錯誤決定,亦已受到懲罰。

上訴庭聽罷雙方陳詞後,指由於案件涉及重要法律原則,對同類案件亦有示範作用,故需時考慮,將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