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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商交所財務狀況 張震遠涉串騙被捕

發佈時間: 2017/08/11

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及時任商交所財務總監蔡達英,涉串謀欺詐證監會,張另涉欺詐財務公司3,000萬元,兩人昨由警車解上法院提堂,張在警車內雙手被繫上手銬,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據悉,商罪科已就案件調查約4年,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作出檢控。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昨早約7時採取行動,到張震遠位於跑馬地的寓所將他拘捕;而差不多同時,報稱任職會計師的蔡達英亦在寓所被捕。

被告張震遠昨應訊時表現平靜,全程仰頭及不時整理衣領,並以沙啞聲綫用英文稱明白控罪。張妻駱晶瑩有旁聽,狀甚憂愁。

另涉欺詐$3000萬

控方指,考慮到案件嚴重性等後,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押後至本月24日轉往區院答辯,兩被告各准以5萬元保釋候訊。據了解,控方共有42名證人,包括證監會職員、銀行及財務公司職員等。

兩名被告張震遠(59歲)及蔡達英(48歲)的控罪書均沒填報職業,同被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指兩人於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一同串謀詐騙證監會,即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關於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致使商交所財務狀況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提交證監會等,因而導致證監會沒就給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撤回認可。

張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17日,向吳海璇虛假表示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的整體持股並未押予任何其他人或實體作抵押品,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交出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