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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酒駕後第三保無效 司機上訴得直

發佈時間: 2017/08/15

兩名酒後駕駛的司機,不滿因保險公司指酒駕使保險失效而被同時裁定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罪成,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昨裁定保險公司的限制無效,兩名司機上訴得直,獲撤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罪。保險業界認為,判決對車主及保險公司影響較大,保險公司或會增加保費。

涉案兩名司機羅永輝及Collins Gilbert Henry早前同時被裁定在體內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罪成,但兩名司機於案發時其實均有第三者保險,只是保險政策訂明倘司機酒駕,第三保即告失效,兩名司機質疑就同一罪行被控兩罪而提出上訴。上訴庭判詞指,《汽車保險(第三者保險)條例》12條列明保險公司不能向投保人施加限制,包括不能就投保人身體及心理狀況設限,律政司一方早前指由於酒精對人體影響各有不同,故酒精濃度與投保人身體狀況無關。惟上訴庭認為律政司說法有違《道路交通條例》的立法原意,保險條文對人體酒精濃度的限制,明顯就是對身體狀況的限制,亦即條例訂明的無效限制,上訴庭遂裁定兩名司機上訴得直,沒第三者保險駕駛罪獲撤銷。

保險界︰日後或加保費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日後保險公司審查有關保單時,首要考慮加大保費,因屬於高風險受保內容。他說目前所有保單受保前,都須審查有關人士背景,如個人或家人有否酗酒習慣、過去是否曾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等,日後審查或會更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