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覆核社運人士刑期 林鄭:非政治檢控

發佈時間: 2017/08/22

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的13名示威者,及3名前學生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先後被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早前被判即時監禁。特首林鄭月娥昨首現身回應事件,強調律政司是根據一直沿用的守則、適用法律及證據作決定,並非政治檢控,又認為部分人對法庭或法官的攻擊,不止傷害法官,亦影響司法獨立及法治精神。

至於外電引述消息指,律政司內部高層檢控人員不建議提出上訴,但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推翻有關建議,堅持覆核刑期。林鄭指,不清楚律政司內部討論情況,但稱政府鼓勵同事表達意見,部門內有不同意見是正常,但最終需平衡很多因素後作最後決定。

律政司:不存在雙重追訴

林鄭又說,不認同入獄人士是「政治犯」,雖然市民自由受法律保障,但行使自由權利受法律監管,如果發生違法行為,要受法律制裁。她說,作為母親,明白羅冠聰等入獄人士母親的心情,但稱無論理想多麼崇高,都要用合法、合情、合理的方式爭取。不過,她強調政府鼓勵年輕人議政、論政、參政的決心和誠意沒有改變。

律政司昨發聲明指,對於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及雙學3子兩宗案件,上訴庭判刑時,已考慮相關被告已完成社會服務令,並給予刑期扣減,不存在「雙重追訴」或「雙重判刑」。律政司又指,申請刑期覆核時,兩案的被告未開始履行社會服務令,覆核申請是在法例指定的期限內提出,不存在「秋後算帳」情況,強調兩宗案件完全依據適用法律處理,不存在「政治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