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做管理 要拔尖補底

發佈時間: 2017/08/25

興德學校被揭管理混亂,雖然社會普遍會認同「興德」只屬個別特殊而罕見的例子,但公眾仍十分關注教育界仍隱藏多少間「興德」。

今時在校本管理下,部分中、小學校長無疑有如「小皇帝」,因為校長是教育政策前綫的促進者,甚至執行者,政策如何落實,都要視乎他們如何推動。過程中,校長少不免會有資源調配,或運用行政手段等,影響着教師的發展。

既然校長角色在前綫教育工作中發揮着關鍵作用,但校長培訓又與師資培訓的工作一樣做得足夠嗎?今時絕大部分的校長,都是「教而優則掌」,但學校管理並不簡單,舉凡學校行政的工作,包括資源調配、財務預算、招聘教職員人手,甚至細微至校園維修保養等,都是教育專業以外的新知識,一位在教學上做得好的優秀教師未必便能夠做得好,何況有傑出領導才能的校長還需要前瞻性發展的思維。

好教師固然對一些法律知識,如合約條文感到陌生,甚至一些商界舞弊伎倆,例如報價「圍標」,不太有警覺性,令學校、學生利益受損。因此,選校長不在於教得好或「教得耐」,而在他們日常工作中,發揮到多少學校管理的知識及技能。筆者更希望,所有準校長都要通過校長專業試,確保學校管理質素。

校長有了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取得專業校本管理的資格後,還要經教育局持續監管,才可確保校長有效執行教育政策。當然,這類監管絕不會受教育界歡迎,也會被質疑是干預學術自由。其實,除辦學宗旨、教學理念等與教育專業及使命的關注外,其他關於學校管治及管理,尤其涉及法例和財務事項,教育局便要監管和督促,責無旁貸。

今時教育局通常以學生數量為標準,縮班、「殺校」,教局若可承諾「不殺校」,才可改變教育前綫風聲鶴唳的行業氣氛。但「不殺校」並不代表「不換人」,學校「教不良」—教育表現及績效不善,成效不彰,教育局或辦學團體便須「換人」。至於何謂「教不良」,當然不應單以學業成績或學生升讀中學或大學比例作唯一標準,至於其他績效標準,還留待教育界及社會其他持分者研議。

百年大業,校長、教師與教育局有着夥伴同行的合作關係,校長要為學生拔尖之外,更要補底,最重要還是要有一份教育使命感,衷心為青少年的利益設想而不是只記掛着私利,做門面工夫勝過做實際工作。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提意見;求共融,齊築福。
欄名: 為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