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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東北加刑 上訴庭︰破壞秩序

發佈時間: 2017/09/12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13人早前就參與反新界東北示威而被上訴庭改判囚8至13個月,上訴庭昨頒下裁決理由指各答辯人犯案時連同其他參與非法集結的人暴力衝擊立法會,是嚴重破壞公共秩序及安全的大規模擾亂行為,故法庭須處以阻嚇性刑罰,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判刑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