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艷
張宏艷

不是愛,只是恨

發佈時間: 2017/09/19

最近有兩宗新聞,都是情變之後引致血案。一宗是年輕夫婦打算離婚,男方帶着刀子上門,殺人之後跳樓自殺。另外一宗是拍拖男女鬧分手,男方帶着刀子在巴士上殺死女方,然後自己跳車,執筆時男方情況危殆。家中有兩名亭亭玉立的女兒,看了這些新聞更為擔心。

幾個大好青年,因為情海翻波而失去生命,令人非常惋惜。合則來,不合則去,即使分手,也可以再找下一個伴侶,不必殺人,不必把自己的生命也賠上了。當事人可能一時「火遮眼」,如果在動了殺機、拿着刀子出發的途中,有任何一刻停一停、想一想,稍為冷靜一下,都會明白犯不着為了情海翻波,而令雙方都損失生命。

我只能叫家中兩名女兒認真看看這兩宗新聞,年輕人拍拖、談戀愛十分正常,即使分手,可以仍然是朋友。女兒拍拖時,老媽當然不能說三道四,遇上戀愛挫折,談分手的地方要在公眾地方,不可兩人獨處。

談戀愛幾乎變成高危活動,老媽只能乾着急。愛一個人,即使分手,也希望他生活得好好的,沒有自己,對方仍然幸福。如果一談戀愛就不可以分手,一旦分手就就要殺死對方,這已經不是愛,只是恨,而且是同歸於盡、玉石俱焚的恨。

(本欄逢周二、四刊登)

撰文: 張宏艷 資深傳媒人、資深港媽
欄名: 每日驚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