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港府開放網媒採訪

發佈時間: 2017/09/20

政府新聞處昨推出新安排,允許合資格網媒記者採訪政府記者會及活動。申請機構必須是每周最少更新5天的新聞平台,申請前3個月有定期報道網上新聞,最少有1名編輯和1名記者,及按香港法例註冊。惟網媒若在採訪期間示威或擾亂活動,可能取消採訪資格。

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新機制已參照地方或國際機構做法,並與5個新聞業界組織溝通,機制合理、公平和可行,半年後會作檢討。她續指,明白有媒體擔心開放網媒採訪,會「攤薄」發問時間,承諾會適當延長記者會及選取適合場地。記協歡迎決定,認為網媒不難符合條件;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指港府安排網媒採訪時,要確保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