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健儀
方健儀

嚇壞人的英文

發佈時間: 2017/09/25

先旨聲明,我並非英語專家,十多年前離開英國校園後便再沒有在學術上研習英文。不過,近年做自由工作者一腳踢,處理電郵短信等文書工作比以前倍增。有時翻閱郵件,裏面一些英語的行文用字真的嚇怕人。以下例子並非針對任何人,純粹學術討論。

先不講文法,來談談意思。大概很多朋友都知道我喜歡品酒,有一天收到英文邀請函請我去「Wine Testing」。我呆了半秒後,禮貌地回覆:「閣下想邀請我去『Wine Tasting』,即試酒會吧?如果是『Wine Testing』即檢測酒釀,我恐怕沒有該專業資格。」

另一例子,本月我收到一封英文電郵,邀請我十月出席一項活動,但日期寫為「Last October」。我又摸不着頭腦,「去年十月」的活動莫非要我穿越時光隧道參加?於是我又禮貌地糾正:「我猜,閣下的活動應是『Late October』,即十月尾舉辦吧?」

但最嚇人的始終是文法。很久以前收到的一個短信,幾乎無一句文法正確:「Our client will be invite a artist together with you. If you can offering a special rate to us is good!」面對比Google Translate更「強」的短信,我無從入手,惟有以中文回覆,鼓勵對方用較舒服的語言溝通。

禮貌也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很多發件人會不客氣地問我:「Can you reply today?」感謝當年在廉署的文書訓練,因為同事教落,不論向上級、同輩或下屬出信,多用「Grateful」、「Would/Could you」或「Kindly」就最穩當。

英語水平是幾十年的老問題,為何每況愈下?我不曉得,只知一句老套話,「非不能也,實不為也」。只要努力就不會出醜。還有,當擁有好grammar,亦要有好manner!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方健儀 傳媒工作者,包括電視電台節目主持、司儀、大學兼任講師、傳媒顧問等。
欄名: 破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