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品牌有獨特的DNA

發佈時間: 2017/10/11

太太一直是某品牌的支持者,但看了這品牌最近的廣告後,感覺很「cheap」,雖未必立刻轉用其他品牌,但印象已經大打折扣。

互聯網的屬性本來鼓勵百花齊放,讓小眾有生存空間,所以有長尾巴理論。但我發覺,這在品牌營銷界卻未必適用,在追like數的壓力下,廣告反而更加羊群心理,某個KOL大熱,便一窩蜂聘用做代言,某種廣告模式受落,所有品牌也東施效顰。最可悲的是,某些品牌本來已經建立了很獨特的個性,卻放棄多年的艱苦經營,變成了毫不顯眼的「me too」品牌,非常可惜。

正如每個人都有獨特的DNA,品牌也有其獨特的DNA,不是所有品牌也適合抽水搞笑的模式,即使like數上升了,吸引的未必是品牌的對象,也未必適合品牌的形象,而且like數也不一定等同銷售數字。

當然,很多廣告都配合促銷活動,如果促銷有效,即使廣告破壞品牌形象,短期也不容易被察覺。但品牌的個性,就像是人的個性,如果不堅守原則,刻意做些迎合別人、但不屬於自己的事情,最後沒有人願意成為知己,品牌也會被忠實的消費者唾棄。建立品牌,也像個人誠信一樣,建立需時,但摧毀卻非常容易。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