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艷
張宏艷

減廢第一步

發佈時間: 2017/11/02

平時家中的垃圾,大家順手拋進垃圾桶,可是,這些垃圾其後去了何處?答案是,它們最後送去堆填區,而堆填區空間有限,已經接近爆滿。

垃圾人人有份製造,趁爆滿前解決垃圾問題,當然人人有責。上星期,政府公布了固體廢物收費的落實安排,外界似乎沒有太大反應。簡單來說,為了減少製造垃圾,公眾日後要自費購買指定垃圾袋,不論住宅或工商樓宇,皆「用者自付」,拋垃圾愈多,就要購買愈多垃圾袋,費用從數元到十數元不等,等於向政府繳交垃圾費。

以往在日本居住時,居民向政府購買垃圾袋的做法已實行多年,垃圾袋還分為放置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玻璃瓶和金屬罐等,其他的電池、水銀探熱針等有毒垃圾,又要分開處理。為了省錢,人人自動自覺把垃圾分類,並且少製造垃圾。

可是,香港民風與日本不同,市民一向沒有垃圾徵費的開支,一旦徵費,家庭開支驟然增加,難免有人反對。相反,生活富裕的市民也有不少,你有你徵費,我有我浪費,亦難免有人付錢後就「攞正牌」製造垃圾。無論如何,踏出第一步好過只講不做,源頭減廢愈早愈好,但在如今立法會的黨爭風氣下,這個建議能否如期推行,令人擔心。

(本欄逢周二、四刊登)

撰文: 張宏艷 資深傳媒人、資深港媽
欄名: 每日驚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