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健儀
方健儀

講兩句,還是問多句?

發佈時間: 2017/11/06

最近深宵經常追看《壹號皇庭》,印象最深刻的不是法庭上律師們針鋒相對,而是某被告獲判無罪釋放後,在高等法院外被記者追訪,扮演記者的演員們,拿着米高風或錄音機追着當事人,例牌的對白往往是︰「陳生,講兩句呀!」

印象特別深刻,是因為清楚記得當年有舊同事採訪完法庭消息,回新聞部後說過的一句話︰「真正嘅記者係唔會只係識得『講兩句』嘅!我哋係去問問題,唔係叫人講兩句!」想深層,說的也有道理。記者的天職是發問,如果被訪者想講,你不用叫他「講兩句」,他亦會主動發表講話;相反,如果對方不欲回答,不管你向他呼喊多少次「講兩句」,對方亦不會停下腳步,除非,你切實地問,而又刺激到被訪者的神經。

不過,跟傳媒老鬼們閒聊時,他們說有時寧願同事喊「講兩句」,也不要聽到記者像《壹號皇庭》的律師問引導性問題,那是當年讀書學做記者的重要規條,但老鬼說偏偏時下記者為求極速得到想要的材料,不斷引導被訪者。例如前陣子颱風襲港,記者做街訪時會問︰「而家落咗風球要返學,你係咪好失望呀?」想引導對方答「係」;又例如問︰「今日落雨返學,有無覺得好唔方便呀?」想令被訪者答「有」,結果整篇報道就在自己預設的框架下進行。更糟糕是,記者把自己的引導性問題連答案剪出街,以為加強互動,實質犯下天條。如要問得到位,何不以開放式的提問,如︰「而家落咗風球要返學,你感覺如何?」

講開法庭,老鬼們說最看不過眼是看法庭新聞時,知名的原告、被告或證人到庭時,前綫記者一哄而上追訪,混亂間米高風直插對方的鼻孔,但大家摸不着頭腦,因為當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時,是不准訪問有關人士,以免影響審訊,否則藐視法庭。可是大家好像天不怕地不怕,照問照報,最重要人有我有。

記者的工作並不是高喊「講兩句」,而是「問多句」,但問問題也是一種學問,一不小心誤中地雷,則講多兩句也無謂。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方健儀 傳媒工作者,包括電視電台節目主持、司儀、大學兼任講師、傳媒顧問等。
欄名: 破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