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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處方藥物感疑惑? 社區藥房註冊藥劑師幫到你!」

發佈時間: 2017/11/09

自2005年「藥物自費計劃」推出後,不少社區藥房非常積極提升服務質素及規模,好讓市民有更多機會接觸藥劑師,了解藥房所提供的配藥和藥物咨詢服務。作為一個精明的消費者,要怎樣才可得到安全、可靠、專業的配藥服務和專業意見,以及如何善用社區藥房給予的支援,今次我們就特別請來港九藥房總商會理事長林偉文先生講解一下。

了解藥物自費計劃帶來的好處

林先生不諱言「藥物自費計劃」雖然推出了十多年,但仍有不少市民不懂如何善用此計劃,亦不清楚知道社區藥房所給予的支援。事實上,「藥物自費計劃」是基於「能者自付」的大原則下推行,病人除可選擇「藥物名冊」上的通用藥物外,也可根據醫生的建議,自行選擇購買較昂貴但邊緣效益亦較高的自費藥物,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更合適的藥物。此外,病人亦不用再頻頻撲撲,走到政府醫院的藥劑部排隊配藥,只要拿著醫生處方去到任何一間社區藥房都可以購買得到,既省時又方便。若市民遇到任何有關服藥的問題,社區藥房的藥劑師更樂意為市民提供免費藥物咨詢服務,讓他們對藥物的特性、治療作用及療效有更深的了解。

正確分辨藥房與藥行

林先生遂指出近年藥坊、藥行充斥市面,很多購買「醫生處方藥物」的市民都誤以為藥坊/藥行等同註冊藥房,導致買藥或查詢醫生處方藥物資料時處處碰壁,因此購買「醫生處方藥物」之前,市民必須了解藥房與藥行的分別。

根據香港法例規定,但凡店舖的名字包含藥房二字,已表示

(一)法例上為持牌藥物零售商

(二)必須符合法例規定由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才可出售醫生處方的藥物

(三)藥房外掛有白底紅字的「Rx」標誌以供辨認

「市民應注意『藥坊/藥行』及『藥房』的分別,因為『藥坊/藥行』是沒有註冊藥劑師,所以不可以配售處方藥物,只能售賣一些紓緩輕微症狀的藥物,如傷風藥、退燒及止痛藥等。『藥房』必須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才可配售醫生處方的藥物,故市民要留意藥劑師的駐店時間,不可在沒有藥劑師當值下購買處方藥物,因為這是違法的。」

最後,身為港九藥房總商會理事長的林生生表示,為了令市民更容易分辦正規藥房,以及為消費者提供保障,獲港九藥房總商會認可的藥房都安裝有「信心保證」燈箱在舖面位置,讓市民可以更放心購買「醫生處方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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