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紹榮
謝紹榮

強積金應由政府管理

發佈時間: 2017/11/15

今年香港股市暢旺,相信不少打工仔的強積金戶口都進帳不少,雖然只屬紙上富貴,「有得睇無得使」,但總較過往幾年「睇都唔想睇」為佳。

強積金乃「界定供款計劃」(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投資風險由僱員承擔,因此打工仔如果仍抱有「唔賭就唔輸」心態,抗拒學習基本投資知識及風險,就有點自欺欺人了。

有別於一次性投資,強積金投資方法是「平均成本法」(Dollar Cost Averaging),也就是定期定額投資,不用考慮時機。由於「時運高又買,時運低又買」關係,因此只要所投資基金價格長遠走勢波幅向上,供款者在退休時便可獲利離場。可是,平均成本法亦不是一個穩賺的投資策略,皆因基金價格長遠而言也可能走勢向下。

此外,但凡投資基金均涉及管理費,而管理費正是影響長遠強積金投資回報表現的重要因素。積金局近年已向強積金委託人施壓,要求降低管理費用,並取得一些成果。然而與其不斷跟私營委託人討價還價,何解政府或相關機構不充當「強積金中央受託人」角色呢?此舉一來應可降低每戶平均行政成本,二來又可增加收費透明度,故此政府理應當仁不讓。

(本欄逢周三刊登)

撰文: 謝紹榮 跨國保險集團前亞洲區投資管理總監、現從事財務教育工作
欄名: 錢以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