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甚麼也能賣

發佈時間: 2017/11/24

亞馬遜早前公布的第三季度業績,雖然沒有分開廣告收入作獨立報告,但廣告收入佔比頗高的其他類別收入,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8%,估計增長主要來自廣告收入,這顯示廣告業務增長非常凌厲。

亞馬遜的廣告業務成立於2014年,一直沒有分開帳目作獨立公布,只和其他較小的業務綑綁在一起報告。這個尚年輕的業務,對於亞馬遜來說仍是微不足道,但強勁的增長不容忽視。有業內人士估計,亞馬遜去年的廣告業務,已經超越了Twitter和Snap,長遠有機會威脅Google和Facebook,成三強鼎立的趨勢。

互聯網的屬性就是傾向「撈過界」。亞馬遜也一直定位為Everything Store,強調甚麼也能賣,賣廣告當然也是自然不過的事情。而且作為網上零售巨鯨,亞馬遜擁有大量的消費者行為和購買的數據,把業務延伸至廣告也很合理。根據外媒的報道,他們也正在招兵買馬,銳意發展廣告的業務。

再者,傳統零售也收取高昂的上架費,亞馬遜賣廣告也可以視為在網上鋪貨的上架費。而且這上架費並不是霸道的「保護費」,而是配合大數據,將廣告信息更精準地帶給消費者的營銷費用,有更大的價值,相信他們有條件在廣告市場上分一杯羹。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