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有為 力推創投

發佈時間: 2017/12/04

林鄭月娥日前在一個研討會上重申,施政報告中有關香港創新及科技發展的重點工作,政府必須更「積極有為」。以坐擁巨額盈餘的港府來說,其他措施可能還不及投放資金,扶助創科來得簡單、直接而有效。

林鄭在施政報告中提及,創科有8個範疇的工作要做,又強調政府不單要做服務提供者及市場監管者,還要做促成者和推廣者。一個國家或地區研發開支的多寡,是一個政府有多重視創新創科的指標。林鄭剛提出要把香港的研發開支,從本地生產總值(GDP)的0.73%增至1.5%,即是增至超過250億元!

政府會以3個方法,用上述的250億元去扶持創科︰一、正如施政報告公布,一次過投入100億元作為基金,但未注入100億元之前,要先檢視現有的研發基金(應包括上屆政府20億元的「院校中游研發計劃」運用)的情況,再作決定;二、為企業的研發開支,提供稅務優惠。那是企業首200萬元合資格的研發開支,可獲300%扣稅,而200萬元以上,就可獲200%扣稅;例如有一間企業花了100萬元在研發上,若符合資格,它便可獲扣稅300萬元。三、吸引以科研為主的企業來港。

初看施政報告關於「研發開支」這個創科產業發展的指標,遠不及林鄭今次說得具體、清楚。

相比之下,其他如對「實習研究員計劃」增加津貼、設研究院學生30億元助學金或5億元的「博士專才庫」等,所投放的資金便顯得相對地少了。

今時政府已有個20億元的「創科創投基金」,邀請合資格的風險投資基金(創投,VC)為合作夥伴。林鄭稱,一、兩個月前已邀請VC申請。其實,20億元做VC一點都不算多,政府如能大手筆地將之增大25倍,加碼至500億,倍於研發開支,才可望看到成效。

這個500億元的創投基金,可透過政府債券形式,向公眾集資,並以10年為期,息率在3至4厘之間。這類港府債券非無先例可援︰2004年的「五隧一橋」證券化計劃、2011年的「通脹掛鈎」(iBond)債券,以及近期的「銀色債券」、「三跑債券」等都是。

我們姑且把可作集資的債券稱為「創科發展債券」(Technology Development Bond, TechBond),TechBond為期10年,故可被視作政府每年平均只是注入50億元,因若時間太短,要一項創科技術從研發至推出市場,並不足夠;若該投資有賺,則必須與一眾債券持有人分紅,上限為8%,其餘利潤可供再投資。有了政府這500億元的創投基金作為後盾,無論是VC投資者或科創企業家,才能獲得更實際的支持。

在過程中,政府除投資外,當然還有監管的責任,若看今時私營金融企業,聯同科學園及天使投資者組織所推出的科創培育計劃,無論是資金、培訓、網絡支持等,都可供政府在更「積極有為」地牽頭、促成VC時借鑑。

撰文: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提意見;求共融,齊築福。
欄名: 為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