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

發佈時間: 2017/12/04

在本月下旬,會有這樣的一個「選舉」,就是要選出香港區的36名人大代表。

香港媒體也多有報道這次「選舉」;但對大部分的香港人來說,其一,他們沒有投票權;其二,他們也不覺得香港的人大代表曾為香港或中國貢獻過甚麼,所以港人並不關心此一「選舉」。

由於中央政府的特別規定,所有香港特首選舉委員會的成員,均會自動成為港區人大的選舉委員,而我在2012年曾任香港特首選舉委員會的法律界成員,所以也自動成為港區人大的選舉委員。

而且更為特別的是,此一身份是終身制的,即我雖然在2017年沒有續任特首選舉委員會的成員,我仍繼續成為港區人大的選舉委員。

另外,港區人大的選舉制度還有一個中國特色,就是採用「全選制」;即是說,港區人大的議席有36席,我們在圈選候選人時,必須整齊地選出36人,如果多選一個或少選一個,選票均無效。因此,在上屆的港區人大選舉中,泛民的委員雖然曾經想過只投票給幾位較中間的人物,或設法令這些較中間人物當選,也是無法執行的。

候選人大概會在小圈子中拉票或尋求西環的祝福,但不會積極向我等拉票。而且,大家互不相識,拉票談何容易;例如偶有幾位候選人寄來宣傳,稱我為「鄧兄」,或「前輩」,或「偉棕」(這個只在教友及中小學友儕使用的稱呼),收信的我等只感唐突而非親切。

可以總結,雖然我「被自願」成為港區人大「選舉」的選舉委員,我看不出這「選舉」的意義,上屆勉為其難參與了一次,但今次的參與意慾很低。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