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霸權?

發佈時間: 2017/12/15

臉書霸權?

最近見某報章以專題報道「臉書霸權」,訪問了一些網絡紅人,找了兩位我也認識的社交網絡營銷專家發表意見。驟眼看來,各位專業人士都對臉書有諸多不滿,尤其是廣告方面,一時間大家都投訴彷彿要為臉書打工,究竟這是否屬實?

說穿了,從前不少臉書頁經營者,包括個人、出版商及廣告客戶,都可以靠點努力、靠點小聰明,毋須繳交買路錢(即廣告費),就有機會成功在臉書上突圍而出。

但自從臉書成癮的人數與日俱增,而臉書亦開始進取地推出多種不同的廣告產品(老實說,我覺得很多都做得不錯),再加上數字屢創新低的自然觸及率運算,臉書頁經營者亦開始感到舉步維艱。基本上每次出PO,不落廣告推送的話,曝光率極低;若果臉書頁本身的粉絲質素及互動本身偏低的話,曝光率更會接近零。

最少在五年前我已經主張各大廣告客戶,不應單單投資在製作廣告內容上,也不應花太多時間和臉書鬥智,應該適量地投放廣告推PO,到了今時今日,這已成為了必然的遊戲規則。因為臉書已經成為了一個人流旺盛的大眾媒體,要生存,商業模式的選擇就只有賣廣告或向用戶收費。那些投訴「臉書霸權」的朋友,其實也應該同時投訴所有登廣告都要收媒體費的媒體。

但的而且確,臉書廣告的吸金力驚人,保守估計,目前隨時吸納了全香港數碼廣告媒體支出的七成,近乎壟斷,難怪給從前吃慣免費午餐的廣告人和廣告客戶詬病。

在電視媒體雄霸武林的時代,我們也經歷過一台獨大的現象,只因為除了觀眾,其實就連廣告客戶也有慣性收視這陋習。如果你問我,臉書某程度是一種霸權,其實都是大家一手造成的。因為數碼廣告其實有好多種,每天用電腦或手機上網的朋友,接觸點也不止於臉書,網絡營銷,沒有人逼你,你亦不應該只用臉書。

再者,即使臉書無限好,我也不同意客戶把七、八成的預算主力投資在臉書之上。每個品牌、每個階段都需要有不同的媒體組合,在不同的接觸點向目標消費者進行推廣,每一個廣告客戶都要不斷摸索這個變幻莫測的媒體組合。

(本欄逢周五刊登)

撰文: Rudi 路迪涼 進擊中的社交媒體廣告人
欄名: 進擊中的So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