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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批社署 外判精神健康中心服務缺監管

發佈時間: 2018/01/05

精神病患者若未獲妥善支援,隨時成為「社區炸彈」。申訴專員公署就社署提供的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進行主動調查,發現社署服務存在5大問題,包括對服務質素監管不足,亦未列明患者的鄰居可求助,及時通報社區內潛藏的疑似患者。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對社署通過非牟利機構營辦的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進行主動調查,了解社署對精神病患者、疑似患者,及其家人、照顧者和鄰居的支援服務方針。結果發現署方服務存在5大問題,包括不同中心對服務對象詮釋有差異、沒善用鄰舍監察社區內潛藏患者、對服務質素監管不足、宣傳不足,處理投訴機制亦欠完善。

9成患者未有住院

公署引述醫管局數據,去年本港有近15萬人接受精神病治療服務,當中30%為嚴重患者;但估計逾90%患者均在社區生活,未有住院,故地區支援尤其重要。然而各機構營辦中心對服務對象指標不劃一,未列明當區居民若發現有懷疑精神問題人士需協助,可直接聯絡區內中心,或令居民及員工誤解;但社署、醫管局均建議居民可向中心通報。

公署認為患者的鄰居可發揮社區監察作用,協助中心及早主動接觸疑有精神問題人士,接受評估及跟進。公署亦批評中心向社署提交的自評報告,未包括患者家人、照顧者及鄰居的使用情況,反映社署監管不足;投訴委員會處理範疇亦重重設限,難真正處理投訴。

記者︰脫芷晴

編輯:黎家榮

美術:簡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