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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終極上訴 終院押後判

發佈時間: 2018/01/17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3人早前就衝擊公民廣場案被上訴庭改判囚,終審法院昨審理上訴時指,若原審裁判官裁斷案情出錯,上訴庭有權干預;律政司則建議或可改判3人即時獲釋。

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昨指,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81A條,上訴庭只可在原審判刑明顯過重或過輕時,才可就刑期作覆核,而非重新檢視案情,尤其律政司一方其實有機會糾正案情,但卻沒作申請。

代表羅冠聰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除非原審裁判官在判刑時犯下原則性錯誤,上訴庭才可插手干預。首席法官馬道立則指若原審裁判官在案情裁決上出錯,致判刑明顯過重或過輕,上訴庭有權干預。

改判即時獲釋 律政司:可考慮

馬官亦同意本案由社會服務令改判監禁6至8個月,確實是一大躍進,但無論公民抗命是多好的犯案理由,上訴人行為亦不可越界。

代表周永康的大律師蔡維邦指,基於一罪不能兩審,故上訴庭不可重新檢視案情。

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如終院認為上訴庭裁決是「跳了一大步」,終院可考慮3人已服畢部分刑期,而改判他們即時獲釋,但律政司強調只屬其中一個可考慮的選擇。

終院聽罷各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3人續准保釋候判。

編輯:梁偉澄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