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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案 梁天琦認襲警即時還押

發佈時間: 2018/01/23

2016年大年初一旺角暴亂案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昨承認襲警罪,案情指他以木卡板襲擊1名警長,另否認煽惑暴動等3罪;案中第五被告則承認暴動罪,兩人被取消保釋,即時還押。

據被告梁天琦及黃家駒分別承認的案情指,2016年2月9日凌晨約2時,數十人於旺角亞皆老街、砵蘭街一帶集結,有人將垃圾桶、卡板等放在馬路阻礙交通,有人穿上「本土民主前線」藍色上衣,約10名警員嘗試清理障礙物,有人突然從行人路衝出馬路,其後梁向警員方向投擲垃圾桶頂蓋,警長文錦璣以警棍驅散集結人士,當文嘗試制止1名持磚頭人士時,突感右耳很痛並倒地,但繼續被人襲擊。梁以白色膠桶擲向文,並以右腳踢文,再用木卡板打其背部,有傳媒拍到經過。

案情指黃曾向警員何奕衡投擲發泡膠箱,其後有人從後箍何,黃則因被他人觸碰而跌倒壓在何身上。黃另被控襲警罪則存於法庭檔案,案中其餘4被告包括李諾文(20歲)、盧建民(29歲)、林傲軒(21歲)及林倫慶(2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