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買入時已知悉存在 南區物業違例改裝 鄭若驊應交代

發佈時間: 2018/01/23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前日深夜發稿,承認自己除屯門物業外,南區的物業亦有3處無登記紀錄的改裝,全在買入時就存在。土地註冊資料顯示,買方確認過物業以現狀買入,文件附件亦指出買方知悉物業有僭建情況,並由鄭的丈夫潘樂陶代為簽署。

律政司在周日(21日)深夜發稿,指鄭其他持有的物業亦已完成檢查,其中港島南區的物業發現有3處沒有登記紀錄的改裝,均是買入物業時已存在,認可人士建議依原圖則修正。有關發現已向屋宇署報告,其中兩項修正由於牽涉外牆,正等待該物業的物業管理委員會批准工程。另外兩個位於沙田的物業,除現存住宅物業內之廚房門耐火功能存疑而建議更換外,沒有其他地方需要修正。

有報道指,鄭去年買入一個淺水灣道海峰園的單位,單位向海的窗戶疑被違規改裝成落地玻璃。土地註冊資料顯示,買賣合約條款列明買方知悉物業內存有僭建或改建加建成分,而有關狀況無向政府申請或批核;又寫明物業以現狀售予買方,而買方接受物業之所有狀況,不得向賣家以任何形式提出索償或追討。該合約由鄭的丈夫潘樂陶代為簽署。

合約由夫潘樂陶代簽

鄭若驊昨晨在上班途中,沒有再就傳媒的追問作回應。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鄭以「唧牙膏」式交代僭建情況的做法不理想,要求鄭清楚向公眾及立法會交代事件。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認為,鄭應再公開交代,如證實有違法便要下台。

屋宇署昨指,就海詩別墅4號屋,由於未掌握地庫何時興建,清拆要待得到更多資料始能展開,調查完成後會公布;而天台屋、地下外牆擴建物和玻璃簷篷等,署方已接納認可人士建議拆除。據地政總署不同時期拍攝的航空照片顯示,僭建物是於2008年7月前建成。

編輯:梁顯庭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