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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助妻帶奶粉過關被控 終院裁定無罪

發佈時間: 2018/01/26

退休人士林丹青於3年前陪同妻子經羅湖口岸返回內地時被發現隨身攜帶4罐共重3.6公斤的奶粉,超出法例所限,林因而被判罰款500元。林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指其中兩罐奶粉是為同行妻子所帶,屬妻子的私人隨身行李,只是兩人過關時遭人潮分散。

終院早前裁定林上訴得直,昨並於裁決理由中指,「私人隨身行李」的正確詮釋是應該根據常識而判斷,家人之間互相幫助攜帶行李,是正常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