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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意外 3承建商各罰$4.35萬

發佈時間: 2018/02/02

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地盤,4年前發生工作台倒塌意外,造成1死4傷。3家涉事承建商各被判有7項罪名成立,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判罰4.35萬元。

裁判官判刑時指,同意要分開檢控3間公司,但因它們是合組承建商,判刑時不應分開考慮,故各就3項「沒有採取足夠步驟防止有人墮下罪」判罰1萬元,另外3項「沒有確保起重機械由合資格人士定期檢查罪」判罰2,500元,1項「沒有發展、實施和維持安全管理制度罪」判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