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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60萬洩謀殺案資料 兩警判囚

發佈時間: 2018/02/15

兩名警員涉將一宗謀殺案的機密資料洩露予鋼鐵商人,以獲60萬元報酬,3人早前遭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兩警員昨分別判囚2年半及3年,商人則判囚27個月。

法官斥兩名警員被告嚴重違反職責,打擊警方內部發放資訊系統,案件性質較前高級警司冼錦華免費嫖妓案更為嚴重,因涉及洩漏謀殺案資料等。

法官昨判刑時指,兩名警員被告李潤福(47歲)及葉國良(50歲)於2014年10月至15年5月期間,持續向第三被告洪偉明(46歲)洩漏警方資料,以保護謀殺案疑犯,且兩人收取可觀金錢,根據資料李最少已收取11萬元、葉收取2萬元,洪則收取13萬元。法官認為李罪責最重,因他於案中為情報交換及收款的樞紐,最終判李入獄3年、葉入獄2年半及洪入獄2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