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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黃台仰梁天琦唱雙簧 煽動示威者

發佈時間: 2018/02/23

2016年大年初一因熟食小販問題觸發旺角暴亂,梁天琦等5人被控煽惑暴動等6罪續審。控方昨續開案陳詞指,梁天琦與黃台仰儼如唱雙簧,你一言我一語煽動在場人士,而有交通警於同僚受襲後決定鳴槍示警。

控方續指,去年2月9日凌晨1時許,黃台仰於砵蘭街號令群眾「3、2、1、衝」,梁則帶領群眾衝擊警方防綫。另外,數名交通警則於亞皆老街嘗試清除障礙物,控方形容他們沒有防暴裝備,但受到「暴徒」瘋狂襲擊,包括拳打腳踢、被扔大型卡板等,有交通警被襲擊至癱倒在地上,另一名交通警決定鳴槍示警。

有交通警被襲 癱倒在地

控方指,警方防綫於2時許推進至亞皆老街時,有人大叫「打倒暴徒」。凌晨3時許,警方防綫由彌敦道轉入山東街時,於山東街西面有人用竹棍襲擊警方,而山東街東面則有警員被扔磚頭,及至清晨約6時,有群眾於豉油街及花園街交界與警方對峙,期間有人縱火,及用磚頭敲打鐵欄及鐵柱等。

控方另指,梁天琦早前已承認於亞皆老街襲警,但片段顯示,梁除此之外,更曾於該處向警方扔垃圾桶筒及白色膠桶等。至於第五被告林倫慶並非當日被捕,而是一名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督察,觀看過相關新聞片段認出林後向警方舉報,亦有片段拍攝到他以磚頭敲打鐵柱。

而次被告李諾文,則因他案發時言行非常出位,故警方於多次衝突後將他拘捕,他案發時曾以粗言指罵警方及和應黃的發言;而花名為「光明」的第三被告盧建民,警方事前已對他有所認識,他案發時最少10次向警方投擲雜物。第四被告林傲軒則因案發時衣着非常突出,包括帽子及豹紋鞋等,約1個月後被捕。

編輯:梁偉澄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