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任期

發佈時間: 2018/03/05

國家主席任期

中國於今天召開的人大會議,將進行修憲,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於兩任的規定。吊詭的是,中國充滿制度自信,但此一修憲建議卻低調進行,網民的議論給屏蔽固然是預期之內,而就此消息發稿的新華社英文編輯,據說亦要因而問責下台。

此一修憲為習近平繼續出任國家主席鋪平道路,是有迹可尋的。他現在擔任第二個五年的主席任期,環顧四周並未有疑似的接班人,所以他任主席最少15年是已經寫在牆上的事實;但他沒有採用普京模式,找一個中國版的梅德偉杰夫頂上,自己繼續在幕後操盤,而是選擇直接修改憲法,不管有沒有反對聲音。

在憲法內作出限制,使國家領導人不能無限期連任,以防止獨裁已是常識。事實上,中國在1982年修改憲法,規定國家主席只可出任兩屆,就是由鄧小平提出的;鄧小平自己不搞獨裁,也深知獨裁的禍害,才會提出此一限制,更足以證明此一限制的必要性。

現在有人出來撑場,說「做得好要連任」。這說法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好的領導人就是要培養好的接班人。難道要做到鞠躬盡瘁,死而後矣乎!撑場者都是有識之士(例如我曾經十分尊敬的劉兆佳老師),絕不會因愚昧而發表有關偉論;為了甚麼原因?大家自有想法。如果(但只是如果而已)中國容許公開討論,不知贊成還是反對修憲的意見會佔先。

至於說修憲不意味終身制,確是如此,但修憲會令終身制變成可能。我認為今次修憲的唯一「功能」,就是令一些中間派人士也覺醒,像中(共)國這樣封閉的制度是不應長此下去的。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