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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斥15間NGO 肥上瘦下

發佈時間: 2018/04/04

社福機構資源運用的問題令人關注,有工會收集66間社福機構薪酬報告,發現其中15間最高層員工薪酬,高於社署同職級薪酬,其中一間更高出最少18萬元;更有逾半機構高層獲得大額現金津貼,涉款達780萬元。工會批評社福機構「肥上瘦下」,要求社署修例加強規管,並強制所有受資助機構公開高層薪酬資料。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透過社署網頁及向個別機構索取,取得66間受社署整筆撥款資助的社福機構薪酬報告,發現其中32間機構高層獲大額現金津貼,其中獲最多現金津貼的是保良局,其兩名職級均屬「總社會工作主任」的總幹事,共獲逾76萬元。

工會指,有15間機構最高層員工的薪酬,均高於社署同職級薪酬;以協康會行政總裁為例,扣除公積金及非現金利益計算,年薪為165萬元,較社署同職級高出最少18萬元。有6間機構首層員工的每年平均薪酬,升幅超過1成;另有機構沒跟隨社署薪級表的職位名稱,自行將職位升級,變相難以監察涉及多少津貼。

不跟社署職位名 變相難監察

保良局回應指,社會服務部最高3層的管理人員,在2016/17年度的薪酬總開支,佔服務整體營運支出2.33%;兩名最高層員工的薪酬是包括薪金和津貼,其中薪金維持晉升前水平,津貼則反映晉升後職責、工作範圍及考績評核。

協康會指去年度該會最高3層員工的薪酬開支為1,560萬元,佔總開支約3.9%,除年薪外,並無房屋、現金或其他津貼,稱已參考公務員及同類機構的市場薪酬。

社福工會理事長邱智恆質疑部分社福機構肥上瘦下,對前綫員工不公,要求社署修改現行指引,規定社福機構員工的薪酬開支,不能高於政府同等職級薪酬。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