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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業主 獲免差餉$2.6億

發佈時間: 2018/04/10

財政預算案公布寬免2018/19年度4季差餉,每戶每季上限為2,500元。政府回覆立法會的文件顯示,首10大業主共坐擁逾4萬個物業,合計獲寬免達2.6億元,其中一位持有近1.6萬個物業的業主,獲寬免額達1.026億元。

文件顯示,是次差餉寬免政策涉325萬個住宅及非住宅物業,預料政府將少收178億元。首10大差餉繳納人共擁有40,136個物業,合計獲差餉寬免額為2.565億元。根據以往資料,上述10大差餉寬免繳納人大多為地產商。

不過,政府強調首10位享有最多差餉寬免人士,其所持物業租約有逾82%訂明租金不包括差餉,而有關差餉只為方便管理,會先由業主代繳,故租客仍可受惠於差餉寬免。

共擁逾4萬物業

但住宅物業租約方面,政府指93%物業差餉是由業主支付,4%則由租客支付;非住宅物業方面,有43%由業主支付差餉,53%則由租客支付。

財庫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差餉估價及徵收是以估價物業作為單位,而差餉繳納人可以是業主、佔用人或代理人,若改變現行差餉寬免做法,或須根本性地改變徵收差餉安排,涉及修訂法例及全面更改差餉物業估價署的電腦系統及資料庫,認為需小心考慮及全盤討論。

局方透露,盡量會在本年底前就改善現行差餉寬免機制完成分析。

編輯:梁顯庭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