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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夫婦涉誹謗 終院裁定重審

發佈時間: 2018/04/11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妻子許步明早年被指涉誹謗女兒校內校董盧光漢的子女作弊,陳氏夫婦於原審時被判敗訴但上訴得直,校董一方早前上訴至終院,昨被裁定上訴得直,案中有關惡意的爭議將發還重審。

終院法官昨於判詞中指,原審法官首先要求陪審團裁定涉案電郵是否帶有惡意,隨後才自行裁斷涉案電郵是否獲受制約特權所保護,做法並不恰當,正確做法應是先向陪審團解釋何謂受制約特權以及其目的,隨後再解釋若然答辯人發布有關誹謗言論的主要目的屬不當,則不受特權所保護,並再由陪審團裁斷是否帶惡意。但原審期間陪審團根本未獲解釋上述詳情,因此終院認為陪審團未能正確就惡意作出裁決。

另一方面,終院亦認為原審法官錯誤地解釋惡意的定義包括以有關電郵達至不當目的,及並非真誠相信有關內容是否真實便予以發布,而事實上,只有前者屬於惡意的定義,陪審團是被誤導,加上惡意一詞於法律上有特別意義,應盡量避免在陪審團席前提及。終院又指原審法官亦沒有就如何處理校董一方的舉證責任向陪審團作出引導,因此必須推翻陪審團的裁決。

有關「惡意」定義要釐清

但終院認為,上訴庭決定本案是否應重審時,受到案例影響,錯誤判斷了一些控辯雙方均可用以支持己方立場的證據,並裁定正常的陪審團根本不可能認為有關電郵屬惡意,認為有關證據有合理可爭議之處。

編輯:梁偉澄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