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以為殺人計劃僅說笑 小草曾建議棄屍大嶼山

發佈時間: 2018/04/12

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昨續審,與3名被告同住的特赦證人「小草」供稱,以為被告討論殺害死者可獲3,000萬美元是說笑,她亦曾隨意說棄屍於大嶼山;死者女友則供稱,事後首被告曾多次要求她勿報警。

3名無業被告為曾祥欣(27歲)、劉錫豪(22歲)及張善恒(24歲),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香港謀殺張萬里(28歲)。現年20歲的何菱瑜(暱稱小草)獲豁免起訴,昨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法官提醒她須於本聆訊中全面及真實作供,否則律政司有權就本案控罪或相關控罪提出起訴。

小草稱於2014年佔旺時認識曾,其後分別認識另兩名被告,3人均為國際組織「There」成員,她指組織開會時曾討論如何販毒及其他犯罪活動,她則負責記錄內容,曾每月向她支薪8,000元。小草指原與男友同住,其後因與男友及家人爭吵,故搬往涉案單位,但從沒有單位鎖匙及大廈匙卡,須由3名被告開門讓她進入單位。

小草稱,2015年底3名被告討論殺害死者,可從組織獲得3,000萬美元,她指當時沒作記錄,因以為他們說笑。及至2016年3月4日案發日早上,她返回單位閣樓,當時曾及張正以電腦搜尋地方殺害及埋葬死者,兩人並提及用哥羅芳及替死者注射酒精製造酒醉現象。被問及有否參與討論時,她指首被告曾問及將屍體搬到何處時,她指因翌日與男友會到大嶼山,就隨意說大嶼山。

首被告要求死者女友勿報警

死者張萬里女友郭琪恩供稱,首被告曾祥欣與死者為財務公司中介,死者稱投資了500萬元,但希望退股及取回資金,遂於案發日擬向曾取回500萬元本票,其中300萬元用作置業,其餘投資用,惟其後與死者失聯絡。

郭指兩天後致電曾,對方承認與死者見過面,但他未取本票便離開,兩天後接獲曾來電反問有否見過死者,郭表示沒有,曾不止一次要求她不要報警,稱不想惹官非。

編輯:梁顯庭

攝影:梁偉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