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顛覆廣告公司商業模式

發佈時間: 2018/04/13

P&G顛覆廣告公司商業模式

誰都知道P&G是全球最大廣告客戶之一,旗下有65個品牌分布於十個產品類別,在生活中幾乎無孔不入,難怪各大國際廣告集團都爭相想為他們服務。因此我可大膽地說,P&G絕對有能力在國際廣告舞台左右大局。我曾效力於不同字頭的國際4As廣告集團,個人便經歷過不止一次,集團總舵徵召旗下不同寶號的廣告公司,組隊成立專案小組去服務P&G旗下某品牌,又或成立專門負責搶攻P&G新生意的特別行動組。

但老實說,4As廣告公司向來都是個名利場,再加上目前數碼及社交媒體當道,創意、媒體、公關、數碼技術等工種類別的界綫愈來愈含糊,每家公司彷彿都可以搶奪對方的生意。大部分4As其實都有成立不同領域的專案部門,內部整合已非易事,如今阿公吹雞,一聲令下要幾大跨集團的巨頭調兵遣將組成精英盟軍,看似是夢幻組合,但可以想像,執行起來困難重重。

說回P&G這廣告大客戶,最近又有轟動廣告圈的新動作。集團品牌主總裁Marc Pritchard剛宣布,要成立一個跨廣告集團的Team P&G,把來自不同專業領域的廣告精英,不管是來自WPP、Omnicom抑或Publicis哪一個廣告集團、旗下哪一家廣告公司,從此他們都要同一屋簷下為P&G效力。換句話說,這是一家從大4As「抽壯丁」組成的P&G in-house廣告部。

P&G總舵主更揚言,這將會是集團未來與廣告公司的合作模式,廣告集團亦要為此與時並進,顛覆目前的商業模式。P&G在北美市場財雄勢大,加上近年不少4As都是處於捱打狀態,P&G能夠一指定江山不足為奇。但個人認為,在亞洲地區包括香港,這商業模式仍然是未知之數。說到底,目前每家香港4As本身為阿公「跑數」幾乎已跑得疲累不堪,除非真的是超大生意或迫不得已,否則僧多粥少還要大家一起陪跑?甚難矣。

(本欄逢周五刊登)

撰文: Rudi 路迪涼 進擊中的社交媒體廣告人
欄名: 進擊中的So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