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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產電售回兩電 料年慳$2000

發佈時間: 2018/04/18

未來自家發電,可更慳錢?港府昨公布「上網電價」細節,日後民間通過太陽能或風力等再生能源發電,可用每度電3至5元售予2間電力公司,回購年期至2033年,料發電者可在10年內回本。有環團料發電者每年最少慳2,000元電費。

環境局提交立法會文件透露,與中電和港燈商議後,「上網電價」定在每度電3至5元;系統發電容量愈小,電價愈高,料回本期約10年。參與者須申請商業登記及提交利得稅表,並要就所獲利潤評稅。

世界綠色組織指,民用太陽能板系統花費萬多至數萬元,使用期長達10至25年,以新界村屋為例,每次檢查和清潔費用料少於2,000元,加上回本期較英、台的20年為短,有一定吸引力。香港地球之友促港府修例,免市民墮僭建法網。鄉議局冀簡化和彈性申報程序。

裝太陽能板 料10年可回本

信和置業早年亦試行太陽能發電,執行董事楊光坦言不能以商業投資角度計算回報,但信和支持太陽能發電項目,旗下亦有試行如九龍灣宏天廣場,隨着兩電提供補貼性上網電價,值得探究更多可行項目。

居於錦上路村屋的巿民馮先生,5年前在天台試裝太陽能板,至今投資5.3萬元,每日可產17度電,料電費較前減逾一半;將來連同回購電價收入,料最快3年內回本,但擔心日後裝置或不合規格,又批評須商業登記要求不合理,「太陽能板不能高於1.5米規定也無效益,裝地下只用到早上11時至下午3時的日照。」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