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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婦涉疏忽照顧 7歲女險死

發佈時間: 2018/04/19

7歲女童疑遭曾於內地任職教師的母親疏忽照顧,致嚴重營業不良腦部受損險死,父母事後向醫生等訛稱女童剛到港,諉過於外祖母於內地未有正常餵食,以及女童自虐,兩人昨否認忽略兒童等罪受審。

涉案兩名被告為女童母親王榮汶(別名王雪欣;42歲)及父親凌耀忠(52歲)。女被告被控於2015年4月28日至7月18日期間,身為對其7歲女兒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忽略該兒童,使其受到不必要苦楚或健康損害,以及被控1項作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另與男被告同被控1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兩人否認3項控罪受審。

嚴重營養不良 多處有傷痕

控方開案陳詞指,在內地任職教師的女被告2006年在港與男被告再婚,並於2008年在內地誕下女童,女童自出生起有發展阻礙,女被告其後與男被告分開,2014年將女童帶來港定居,由她獨力照顧。控方指案發期間並無證人可說明曾發生何事,但陪審團應以環境證供作推論,尤其誰要負責照顧女童。

控方指,女童被送院時體溫非常低,瞳孔對光綫沒反應,心跳一度停頓,認為女童嚴重營養不良,明顯受一段時間的虐待。女童其後被送到兒科深切治療部,兩周後體重僅14.8公斤,醫生診斷女童嚴重營養不良,身上有多處不同時期造成的傷口,而傷口亦未妥善處理,女童腦部受創險死。從控方呈堂照片可見,女童傷口分布背部、臀部及四肢背面,部分傷口更深至見骨。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