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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港人買樓限制 廣州吸引人才定居

發佈時間: 2018/04/23

廣州為吸引人才定居,已放寬港澳台和外籍人士在當地買樓限制。港人只需提供相關學習、工作、居住證明,明確在當地無住房,且經過審核,即可購買一個自住單位,不再需要滿足居住一年以上的條件。

報道指出,廣州黃埔區和海珠區目前已明確港澳台人士在該區購房需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內港澳台身份證原件、往來大陸通行證原件,廣州市工作或學習證明原件,在職公司或學校的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並加蓋公章,公安部門出具在廣州居住證明原件。其中工作或學習證明原件,不再需要滿足居住一年以上的條件。

響應大灣區規劃綱要

報道指出,雖然相關政策目前未見官方文件,但通過廣州市政府熱綫證實,廣州市房管局已在執行。

專家指出,廣州此時選擇放寬港人購房限制,是響應制定中的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也是一種小範圍嘗試。如果港澳台人士在大灣區享受同樣的置業條件,將會吸引更多人才到來定居生活。

據悉,相較於廣州放寬港人買樓條件,北京、上海、深圳等內地一綫城市,仍執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要求。

編輯︰許可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