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健儀
方健儀

養,唔養,以及人之養

發佈時間: 2018/04/23

養,唔養,以及人之養

好朋友飼養了15年的松鼠狗蒙主寵召。毛孩脫離了纏繞多年的痛楚,但主人失去至親的痛苦良久仍在。最近我到朋友家作客,在沒有狗吠聲的客廳中,聽他們訴說毛孩的最後時光,大家都雙眼通紅。我很明白他們的感受,因為我也試過。

我家的芝娃娃叫Happy,生於1989年我小學六年級之時,活到2005年,即我從英國完成碩士學位返港那年。仍清楚記得那天返家,Happy細小身軀的胸前雞蛋般大的腫瘤流血了,方太與我急忙抱她到獸醫診所。大家心中有數,那是與Happy的最後一段旅程。我們聽從獸醫的意見,一支針讓她脫離痛苦。縱使Happy已離開了13年,我仍忘不了當時她由暖變凍的身軀,亦走不出那目擊死亡的陰霾,現在邊打稿,眼淚也不由自主地流出來。

這13年裏我反覆思考一件事,既然確定自己愛狗如命,究竟我應否再養一隻?特別是近年政府鼓勵領養,社會的保護動物意識增強。可是13年來我再沒有與汪星人為伴,正確一點說,我不敢再與汪星人為伴,不是我不愛,而是我接受不了他們離我而去的感覺,情況有如一個相處已久的親人突然離世一樣。加上我現在的工作比養Happy時多十倍,繁忙時段家中沒有人代為照顧小狗,主觀客觀條件並不容許養狗。凡事並非單方面喜歡便可以不顧一切地做,因為當中牽涉責任問題,有如家人般的一生一世責任。如果我的心理狀況及居住環境未能調節到,我寧可不養。

想養,但不能養,我可做的方法,是把愛狗之心放在別人的犬隻上,愛護及尊重毛孩。當過狗主,我明白最難堪的是當你拖狗出街,其他人報以不友善眼光或兜路走,甚至有家長教導年幼的子女時,會指着汪星人說︰「你再曳就叫隻狗過嚟咬你!」對於狗或狗主最有力的支持,其實是簡單的一個笑容或招呼。我這個矛盾的前狗主,希望能用其他方法為廣大的毛孩多做點事。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方健儀 傳媒工作者,包括電視電台節目主持、司儀、大學兼任講師、傳媒顧問等。
欄名: 破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