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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取消合約冷靜期 健身業界憂濫用

發佈時間: 2018/04/23

消費者委員會提出立法設立合約「七日冷靜期」,規管健身及美容業等;香港健體專業人員總會會長王曉山昨表示,業界現已設立7日冷靜期,消費者如在冷靜期內取消合約應提供理由,因業界不能監察消費者有否濫用退款機制,擔心對業界不公平。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亦指,消費者使用信用卡繳款時,銀行已向商戶收取3至8%手續費,擔心市民日後取消交易,對商戶不公。消委會主席黃玉山則指,訂立冷靜期是為更有效保障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