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私下斥$3.7億解決爭議 路政署捱轟

發佈時間: 2018/04/26

審計報告發現,因八號幹綫沙田段建造工程延誤及管理不足,路政署未有事先徵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同意下,分別向2個承建商支付逾3.7億元款項,以解決爭議。審計署認為路政署在事件中未有遵從相關規定,促其日後與承建商談判前,應事先就合約談判策略或底綫徵求當局同意。

報告指,一份合約主要涉及荔枝角高架道路的建造工程,路政署向承建商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的前提下,支付一筆2.73億元款項,以解決爭議;另一份涉及尖山隧道建造工程合約,路政署分別向該承建商支付逾4,370萬元和5,460萬元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