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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逾$2億 孫政才囚終身

發佈時間: 2018/05/09

曾被視為「明日之星」的前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涉嫌收受逾1.7億元(逾2億港元)財物,昨天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全部財產。

法院指孫政才作為高級領導幹部,本應以身作則,模範遵守法律,卻漠視法律,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嚴重破壞了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敗壞國家工作人員的聲譽,應依法懲處。

鑑於孫政才所犯受賄罪中,絕大部分受賄財物系特定關係人直接收受,孫政才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所以作出上述判決。

孫政才在宣判後當庭表示自己真誠地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不上訴,將認真接受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