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要錢便只好放棄理念

發佈時間: 2018/05/09

要錢便只好放棄理念

WhatsApp聯合創辦人Jan Koum離開Facebook,離職原因被傳是和母公司Facebook就用戶私隱問題上產生分歧。他離職後,Facebook隨即在F8開發者大會上,確認WhatsApp今後將對廣告商更開放,Jan Koum和管理層理念分歧的消息,相信「空穴來風,未必無因」。

不過,我認為如果Jan Koum和更早離職的另一個創辦人Brian Action,如果對私隱真的很執着的話,便不應賣盤給Facebook,而應用自己執着的商業模式證明自己有生存的條件。他們放盤前不會不知道Facebook是一家以廣告為生的公司,怎能要求對方放棄原始本性?讓食肉的動物改食素是不可能的。他們當初選擇要錢不要「仔」,今天便沒有資格說「道不同不相為謀」了。

我們成立以來,一直也有人問我們會否賣盤,但我都斷言拒絕。我知道如果我們選擇要錢的話,就只好把理念放在次要的位置,因為我們根本無法控制買家如何落實我們的理念。買家追你的時候自然賣口乖,追到手便不一樣了,他們的保證是不能作準的。而且買家買了你的「仔」以後,未必想把他養大,只是想減低對自己的威脅,甚至是想弄死他。

再者,我相信我們的理念是有生命力的,即使沒有外來資金、外部資源,仍能茁壯成長,那就讓他自然成長好了。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