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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自願供款及延期年金 倡最高扣稅$3.6萬

發佈時間: 2018/05/10

政府早前建議為購買延期年金及強積金額外供款人士提供扣稅安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納稅人最多可就延期年金及強積金自願供款,合共獲扣稅上限3.6萬元。若建議獲通過,可望於2019至2020課稅年度開始生效。政府推算,月入6萬元已婚人士而配偶沒工作,但育有一名子女,料每年可慳繳稅6,120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合資格獲扣稅的延期年金的最低保費總額要有18萬元,供款期最少5年,最短年金期為10年,而年屆50歲或以上人士方可提取年金。保險產品則需列明可供客戶評估的內部回報率,清楚公布保證年金額和浮動年金額,保證年金額不應少於預計年金總額的70%;所有附加保障如身故賠償及豁免保費等,需跟保費清楚分開,不可扣稅。

至於強積金自願供款方面,政府強調是希望鼓勵市民,為退休生活作額外儲蓄的目標,故稅務優惠須受「保存規定」規限,即只容許供款人於65歲退休時領取供款;如希望享有稅務扣減,納稅人須將自願性供款,另行存放於新開設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至於不受「保存規定」規限的自願性供款,則不會享稅務扣減。

月入$6萬三口家 料年慳$6000

局方舉例指,假設月入6萬港元但配偶無工作的人士,並育有一名子女,在新稅項前應繳稅款為36,060元,取得3.6萬元免稅額後,應繳稅款減至29,940元,節省6,120元。而月入1.5萬元的單身人士,在新稅項前應繳稅款為780元,若申請9,000元扣稅額,應繳稅便減至600元,即節省180元。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