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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MPF對沖 僱主或月供多1%作遣散費

發佈時間: 2018/05/11

取消強積金對沖爭議多時,港府昨遞交立會文件透露取消初步構思,採「劃綫」方式取消對沖,新制下僱員會獲專項戶口,由僱主按月薪1%供款,作為日後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整個計劃過渡期為12年,政府會提供172億元補貼;但估算在取消對沖20年後,近半數「微企」的專項戶口無法全部支付遣散費,僱主平均要補貼21.9萬元。有商界代表指,取消對沖或增僱員「博炒」誘因。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下周二(15日)討論取消對沖安排,勞福局呈交文件顯示,初步建議以劃綫方式取消對沖,受僱滿1年員工可取回月薪三分二作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上限39萬元。整個過渡期為12年,期間港府將補貼172億港元,令僱主的額外成本控制在10%內。

料20年後近半微企 供款見底

新制下,僱主要為新受僱者設立專項戶口,按月入供款1%,直至所有僱員年度收入15%即可停止;港府預計僱用9人以下的微企,在取消對沖的20年後,44%專項戶口的供款,不足支付全部遣散費的開支,僱主平均要補貼21.9萬元。

港府補貼則分2層,首層在第1至3年會補貼一半遣散費開支,第4年起每年減5%,至第12年僅補貼5%開支;中小微企可受惠第2層資助,12年間補貼額由25%至4.75%不等。

早前登報反對取消對沖的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秘書長沈運龍昨稱,擔心新制下增加「無良僱員博炒」誘因。他舉例指月薪2萬元的60歲僱員,或因無升職機會,博炒取回數十萬元長期服務金「環遊世界」,他續指,部分僱主或改以18個月合約請人,避開規範。勞顧會僱員代表周小松指,強積金累計沖走逾300億元,支持港府改革漏洞。

編輯:梁偉澄

美術: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