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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 官引導陪審團:可考慮黃台仰證供

發佈時間: 2018/05/15

本民前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涉旺角暴亂案,法官昨開始引導由9人組成的陪審團時指,毋須猜測為何黃台仰沒有於本案中受審,但有權考慮有關黃的證供,以裁決是否如控方所指梁與黃共同行事,以煽動他人暴動。

法官昨指,雖然首被告梁天琦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但他案發時為一名大學生,沒案底,故陪審團不可因此假定梁有傾向犯罪或會說謊話,或對他作出不利考慮。另外,辯方早前陳詞時曾質疑警方案發時有否使用合理武力及警方部署是否合理等,但法官強調與本案完全無關,故陪審團毋須理會。

法官續提醒陪審團謹記他們的誓言,不要感情用事,雖然案件涉及當時相關的社會背景或爭議,但陪審團不必理會相關事宜,只可根據庭上相關證據,以嚴謹及持平的態度作裁決。

稱毋須考量被告犯案動機

法官又指,被告犯案的動機或出發點與案件並無關係,因案件定罪只須考慮相關的控罪元素,及被告是否有意圖或蓄意作出相關犯罪行為,只要陪審團肯定被告的行為符合所有控罪元素,便可定罪,而毋須考慮被告的犯案動機。

法官另指本案其中一個爭議為部分被告的身份,要求陪審員於考慮相關議題時小心處理證據,如相關的片段截圖等,而即使陪審團最後確定涉案被告為片段中人士,亦不等於可將其定罪,而須考慮其行為有否達至構成控罪所需的元素。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