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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案 法官引導陪審團 小心處理黃台仰言論

發佈時間: 2018/05/16

本民前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涉旺角暴亂案,預計陪審團今退庭商議。法官昨續引導陪審團指,若陪審員接納食環人員證供,代表接納當日食環沒有執法,則要小心處理黃台仰指「食環打我們市民,我們不會退讓」的言論。

法官昨指,就有關次被告李諾文的辨認證供,即有警員曾指當日疑似李的人站立於前綫,及曾拉下口罩並說粗口,控方其後將其拘捕。法官着陪審團需考慮相關證供的弱點,例如當晚該警員是首次見李,當時為晚上,光綫是否充足,及當時前綫有很多人且並非於靜止狀態等,以考慮警員會否認錯人。

警誡下言論 法官着小心處理

法官又指,高級警員邱樹明早前作供指,2016年3月4日他於新屯門中心大堂以暴動罪拘捕第5被告林倫慶及警誡對方,林則表示「阿sir,我那天晚上是有去過旺角,我見到其他人拾起地下磚頭扔,我就跟着他們扔」。邱續指他其後拿出手銬,準備為林扣上手銬,林突然衝前跳了兩三下,邱與同僚再次制服林,並以拒捕罪警誡林,林表示自己因一時害怕被捕而逃走。法官指,一個人可以因為與犯案完全無關的事宜而逃走,例如擔心或一時衝動等,故不能因此認為被告逃走與案件有關。

法官又着陪審團考慮部分被告於警誡下言論時要小心處理,例如有關招認的部分是否應如控方所指接納為事實,因如果被告沒有做過相關行為,為何會如此說,而至於有關開脫的部分,則因並非於宣誓下作出,亦沒有經過盤問等,故所佔的比例應較少。

編輯︰黎家榮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