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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自貿區開放加碼 有助港人北上就業

發佈時間: 2018/05/25

國務院昨發布深化廣東自貿區改革開放的方案,提出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將研究推動從事金融、法律、建築等行業的港澳人士在內地工作或創業。

近日發布的《進一步深化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提出,要在2020年前將廣東自貿區建設為「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示範區」;深入推進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在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框架下,推動內地對港澳在金融、法律、建築、航運等領域進一步開放。

方案提出,要研究推動在自貿試驗區工作的港澳金融專業人士,通過培訓測試的方式,申請獲得內地從業資格,其在港澳的從業經歷可視同內地從業經歷。

建粵港澳青年創業合作基地

法律方面,擬允許自貿試驗區內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內地律師受理、承辦內地法律適用的行政訴訟法律事務;允許自貿試驗區內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以本所名義聘用港澳律師。

建築方面,擬研究在建設領域(包括規劃、工程諮詢、設計、測量和建造等)取得香港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在自貿試驗區港商獨資或控股的開發建設專案直接執業或開辦公程技術服務有關企業的模式。

方案又提出,要創新粵港澳科技合作機制,建設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示範基地;以及攜手港澳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國務院同日發布深化天津、福建自貿區改革開放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將上述兩個地區打造成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和經濟合作示範區。

編輯︰陳文華

美術︰簡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