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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立會判囚4周 游蕙禎即時入獄

發佈時間: 2018/06/05

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早前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後,涉聯同3名助理硬闖會議廳,5人昨就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判囚4周,游放棄上訴,須即時服刑。

游、梁兩人早前與3名前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游的代表大律師昨呈上3封求情信,其一由游親自撰寫,提及她近年分身乏術,官司纏身,使父母擔心不已;又指父親早年患鼻咽癌,癌細胞又擴散至肺部,母親的大腸亦發現有癌細胞,希望有機會彌補,做個孝順女,希望裁判官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梁頌恆決定上訴

裁判官指本案有多項嚴重之處,包括各被告有計劃地參與非法集結以圖令游、梁越過保安防綫,各人又明知游、梁不獲准進入會議廳仍硬闖,造成多名保安受傷等。裁判官指游、梁既然認定自己立法會議員的尊貴身份,更不應在立法會內干犯刑事罪,此舉有損立法會尊嚴;又指游的求情信只表達對家人的歉疚,非因本案有悔意,判各人入獄4周。游與兩名助理放棄上訴,即時服刑。梁與另一名助理決定上訴,獲准保釋。

編輯:林子豐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