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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須重奪發展主導權

發佈時間: 2018/06/15

早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接受訪問提及,土地供應大辯論關乎重奪土地發展主導權,及重設土地儲備兩大議題。

重奪發展主導權,黃遠輝提及,惟有增加土地供應及重設土地儲備,政府及港人才能從發展商手上,重奪土地發展的主導權。

為甚麼增加土地供應及重置土地儲備,會與重奪土地發展主導權有關?可以這樣理解,私人住宅地的土地來源,不外乎由官方推地(包括政府賣地,或市建局及港鐵等機構),以及私人發展商項目(包括補地價或舊樓收購)兩方面。

缺乏造地手段 令儲備大減

前者主導權大致在政府手上,若見樓市熾熱,便加大推地冷卻,樓市淡靜,減慢甚至停止推地,就如2002年時的孫九招,取消拍賣、暫停兩鐵(當時的地鐵及九鐵)住宅項目招標一年。

過往政府賣地有相當數目,來自填海土地,但過去10多年停止開發新市鎮、填海數目大減(見附表),官方土地儲備亦明顯減少。

團結香港基金報告提及,由將軍澳、大埔白石角、啟德、東涌及西九龍5個主要填海區所提供的私人住宅土地面積供應,由2003年的逾800萬呎,大幅減少至2016年的200萬呎,5個土地庫之中更只剩下啟德及西九龍仍然有土地供應。1985年至2000年期間,政府透過填海創造了超過3,000公頃土地,即每年平均約200公頃。但2001年至2015年,透過填海所創造的土地只有690公頃,以致近年用作房屋和其他用途的土地供應落後。

由2016年至今,啟德更有多幅土地先後售出,顯示政府手上可推地的子彈所餘無幾。政府缺乏土地儲備去調控樓市,未來私樓及土地供應難免須依賴發展商的農地儲備及舊樓重建,因此土地供應大辯論其中一個焦點的選項,便是利用發展商手上逾1,000公頃的農地儲備。然而,無論現時的農地補地價機制,抑或構思中的公私營合作機制,主導權均在發展商手上,即使機制設計相當完善,但要計劃成功始終需要發展商願意參與才能夠成事。

若果發展商知道自己所持有的土地儲備,將會成為主要土地來源的話,其便會因應自己的賣樓步伐、資金回籠情況,以至市場供應情況,去調節參與公私營合作的步伐,最終難免影響成效。

因此,公私營合作的機制最多只能夠作為一個誘因去吸引發展商,要與此同時,推動發展商參與,亦需要施加推動力,而政府已經表明運用《收回土地條例》的門檻相當高,要推動發展商參與,便需要透過政府重建土地儲備。

正如黃遠輝所指的,正是透過增加土地供應,讓政府建立土地儲備。當發展商知道即使其不積極參與補地價或公私營合作,當局仍然能夠透過填海、開發棕地等等各種的方式,推出大量土地去冷卻樓市時,才讓發展商有壓迫感去參與公私營合作,從而在發展商手上奪回土地發展的主導權。

撰文:《經濟日報》專家樓論作者唐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