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植入式廣告沒有拆牆鬆綁

發佈時間: 2018/07/11

植入式廣告沒有拆牆鬆綁

通訊事務局放寬電視台植入式廣告,以及在無償情況下容許提及商品或服務,但電視台要以自然和不突兀的手法表達,對植入式廣告仍未帶來拆牆鬆綁的作用。

我認為放寬規管後,只是將原來突兀的部分移走,並沒有鼓勵電視台發展更多植入式廣告。過去本來電視畫面的需要,應該有商品品牌出現的情況下,仍要遮遮掩掩,才顯得突兀,對觀賞體驗造成負面影響。

我一向認為應全面開放植入式廣告,以量變帶動質變,才能有效提升植入式廣告的水準。現在植入式廣告,佔電視台收入比例極低,我估計可能連1%也沒有,即使放寬後帶來增長,對電視台仍是微不足道,他們不會為了微薄收入而冒險,也不願意投入資源發展這方面的業務。

我認為政府的角色,只是監管誇張失實的廣告,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還應管控不良資訊,以保護未成年觀眾。其餘的事情就應該盡量放手讓電視台去做,如果觀賞體驗差劣,觀眾自然用滑鼠或遙控器投票,還會在社交媒體上口誅筆伐,即使政府不出手,電視台也會受到懲罰。

而且硬銷和突兀也不一定影響觀賞體驗,100毛的廣告也經常硬銷和突兀,觀眾不但沒有投訴,還看得趣味盎然。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